化學實驗課程考核辦法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2-04-10 浏覽量:次
為了培養學生的良好實驗習慣,科學考查學生的實驗課程成績,切實提高本科化學實驗教學質量,本着過程與結果并重,多環節、多側面、多途徑考核的原則,制定如下考核辦法。
1、實驗課程成績由平時實驗成績和實驗理論考試成績兩部分構成,平時實驗成績占70%,實驗理論考試成績占30%;
2、平時實驗成績計算辦法:
平時實驗成績=(單次實驗成績之和÷實驗次數)×70%
單次實驗成績(百分制)包括:實驗預習10%,實驗操作40%,實驗記錄10%,實驗報告30%,紀律、衛生10%;
3、實驗課程結束後單獨舉行實驗理論考試(筆試),考試範圍包括預習要求内容、課堂講解内容、實驗講義内容以及與實驗相關的理論課内容;
4、因操作不規範導緻嚴重儀器故障或安全事故的,實驗課程總評成績扣除10~40分;
5、學生申請調課或請假,一般需提前一周與指導教師聯系并确認,所缺實驗另行補做;若無故缺做實驗或請人代做實驗,實驗課程需重修;
6、本辦法适用于獨立計算學分的本科化學實驗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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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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