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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碩士研究生複試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考生所需資料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0-03-23  浏覽量:

(一)複試考生資格審查由研究生院組織。凡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各學院不可接受其參加複試。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參加資格審查者,須經研究生院批準才能允許其複試。

(二)考生攜帶下列材料參加資格審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

②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校教務處開具的學籍證明或者注冊完整的學生證);

③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大學教務處加蓋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

④準考證(遺失準考證的,可以不帶;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将發放《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單》)。

時間:3月26日——27日上午

地點:2003网站太阳集团南校區逸夫樓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将身份證複印件、學曆證書複印件(學籍證明或學生證複印件)、學位證書複印件和大學階段成績單裝訂好交給審查人員;身份證複印件放在第一頁,頁面上方寫明“報考學院、專業、姓名和準考證号”。

(三)考生憑準考證(或者《資格審查合格通知單》)和身份證參加複試筆試和面試。

(四)因報名時已資格審查,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再進行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