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鼓勵大學生積極投身公益事業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特設立2003网站太阳集团“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
第二條 “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由我校一九九六級校友、2003网站太阳集团肖志軍先生捐資設立。
第三條 “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第一期的設立期限為10年,總金額45萬元。每年獎勵總額為4.5萬元,每年評審1次,共獎勵15名優秀學生幹部(其中5名為2003网站太阳集团學生幹部),獎勵金額3000元/人。
二、評選條件
第四條 “五江優秀學生幹部獎學金”申請者應具備如下基本條件:
(一)申請者應是2003网站太阳集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道德品質優良,遵紀守法。
(二)熱愛學生幹部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擔任班長或團支書職務滿一年。
(三)熱心為同學服務,工作積極主動,有奉獻精神;
(四)工作能力較強,工作成績突出;
(五)密切聯系群衆,有較好的群衆基礎,在學生中威信高,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六)學習成績良好,本科生的學年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應在本年級本專業排名前50%以内。
(七)《學生體質健康标準》成績達到合格以上。
三、申請、評審程序
第五條 “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的申請、評審的相關規定:
(一)“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的參評資格由以下兩種方式獲得:
1.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所在學院推薦,并由學生本人直接向學生工作部提交申請表。
2.由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管理委員會3人以上(包括三人)聯名推薦并出具推薦意見(每年推薦名額不超過3人)。
(二)獎學金的評審程序為:由學生工作部組織評審、确定初步名單後,報“五江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确認正式候選人,将正式候選人名單公示3天,如無異議,即可通過。
(三)本獎學金的評選與其他獎學金的評選不沖突。
四、組織管理
第六條 學校成立“五江獎學金管理委員會”,組成如下:
主 任:唐亞陽
副 主 任:肖志軍
委 員:(姓氏筆畫為序)
于祥成 龍躍君 陳義紅 張 平 徐國正
龔完全 彭文軍 熊建練 譚 琳
第七條 “五江優秀班獎學金”的日常管理及相關事宜由學生工作部負責。
第八條 “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屬專項經費,實行單獨建賬,專款專用,由捐資人每年撥付一次。
第九條 “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申報、評審時間為每年10月至11月,每年11月30日前完成上一學年獎學金的評審,表彰(頒獎)大會原則上于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
第十條 獲獎者在申報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或違紀違規行為,一經核實,撤銷其所獲“五江優秀班幹部獎學金”榮譽,收回證書和獎金。
五、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學生工作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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