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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辦法

通訊員:  發布時間:2010-05-27  浏覽量:

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辦法

為适應我校博士生培養工作需要,加強博士生指導教師隊伍建設,建立以科學研究為導向的研究生培養模式,深化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培養質量,使博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及招生資格審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辦法:

一、博士生指導教師達到以下條件方具備招生博士生資格:

1.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增列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年齡在67周歲以下,由學校自行審核增列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年齡在62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招生當年的9月1日。兩院院士、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指導教師可不受年齡限制。

2.科研經費充足,每招收一名博士生,導師本人可支配的科研經費要求(按錄取前一年年底在賬科研經費,除去在籍博士生平均所需經費核定)為:化學4萬元、化工6萬元。

3.近三年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1)化學學科

至少須在化學學科領域的SCI檢索源期刊上發表論文3篇,其中1篇在SCI二區刊物發表或者在SCI三區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

(2)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

至少須在化學工程與技術學科領域的SCI源期刊和《化工學報》上發表論文2篇,其中有1篇在SCI三區刊物。

二、 招生計劃

1、每位博士生指導教師年招生指标數不超過2人(其中委培博士生不超過1人),兩院院士年招生指标數不超過3人(其中委培博士生不超過1人)。所指導的博士生曾獲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每年可增招1名博士生。新增國家重大科研項目(“973”計劃項目、”863”計劃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等)的主持人當年可增招1名博士生。

2、新增博士生指導教師當年不招生,第二年招生指标數不超過1人。且第一名博士生未畢業前,每年招生指标數為1人,但在當年學院博士生招生指标未完成的前提下,可向學院學術委員會提出增招1名博士生的申請。學院學術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科研經費與學術論文進行評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到會委員至少為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二時,會議方為有效。根據獲得到會委員贊成票數多少排序,獲得贊成票數較多的申請人可增招1名博士生。累計的增招指标數應與學院多餘的招生指标數相等。

3、校外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年招生指标不超過1人。外院挂靠在我院招生的博士生導師每年招生不超過1人。

4、暫未達到博士生招生的基本條件的博士生指導教師,在招生指标允許的情況下,經學院學術委員會批準,可申請招收1名博士生。

5、每位博士生指導教師在籍博士生總數不超過12人,否則将酌減年招生人數或暫停招生。

三、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停年度招收博士生資格:

1、所指導的研究生在湖南省或國家學位論文抽查中不合格者。

2、違反科研道德或學術規範,學風、師德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者。

3、擅自離崗或長期出國(一年以上)無故不歸者。

4、因健康原因,無法履行博士生指導教師職責。

5、連續三年停止招生的博士生指導教師,應重新申請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

四、經校學術委員會認定的校外兼職博士生指導教師的招生基本條件與校内導師相同。

五、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程序

1、計劃下一年度招生的博士生指導教師,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2003网站太阳集团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申請表》,并提交近三年主持參與的科學研究項目、科研經費、學術論文等材料。

2、學院學術委員會按照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基本條件,結合學院博士生招生規模、學科發展規劃、人才培養質量對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嚴格審核,确認招生資格報研究生院審批。

3.暫未取得博士生指導教師資格的研究生指導教師,确因學科建設發展、主持重大科研項目等工作需要,可申請參加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學院學術委員會對其申報材料嚴格審核,在認真讨論的基礎上,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六、博士生指導教師招生資格審核工作由學院學術委員會組織實施,每年進行一次。

七、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學院學術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