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校園網用戶上網管理辦法(試行)
生效日期: 2007年7月12日
随着我校網絡規模的不斷擴大、網絡應用需求的日益增長、網絡用戶行為的多樣化,網絡病毒、黑客攻擊、惡意占用帶寬等現象已對廣大網絡用戶正常使用校園網絡和互聯網造成了一定的影響。為規範校園網的使用,杜絕幹擾網絡正常運行的違規行為,維護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淨化校園網絡環境,确保校園網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195号令)、《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暫行管理辦法》(教技[1996]55号)等文件精神和《2003网站太阳集团校園網用戶服務條款》《2003网站太阳集团校園信息上網暫行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辦法适用于2003网站太阳集团校園網用戶。
第二條 校園網用戶應具備高素質網絡道德品質,始終把國家和公衆利益放在首位,堅持文明上網。在網絡使用過程中,遵守相應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相關的管理規定。
第二章 聯網管理
第三條 校園網用戶須使用本人真實有效的資料和證件,到網絡中心辦理聯網及相關業務的開通手續。
第四條 嚴禁用戶私自架設網線、擅自改變網絡結構、人為損壞網絡通信設施。若因上述原因造成學校網絡中斷或設備損壞,由行為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為保證校園網絡的安全,在校園網覆蓋的區域(不含教工宿舍)嚴禁用戶私自接入社會網絡。違者須無條件斷開社會網絡連接外,學校還将視情節輕重通過一定的方式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将移交學校相關部門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人的責任。因私自接入社會網絡而造成洩密等嚴重後果者,将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 上網管理
第六條 校園網用戶須及時更新操作系統、應用軟件補丁,安裝和更新防病毒軟件、個人防火牆等相關軟件,确保聯網計算機的安全。
第七條 嚴禁用戶非法占用他人IP地址。
第八條 嚴禁用戶利用網絡實施如下破壞網絡安全的行為:
(一)制作、傳播病毒;
(二)惡意掃描和網絡攻擊;
(三)竊取他人口令,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閱讀他人文件或電子郵件;
(四)使用破解版認證客戶端軟件上網;
(五)盜用他人賬号和IP地址上網;
(六)私自安裝代理服務器上網;
(七)其他違規使用校園網的行為。
第九條 凡有上述違規行為者,網絡中心應視情況對行為人綜合作出如下處理:
(一)責令提交書面檢查和遵守網絡規章的保證書;
(二)向所在單位通報情況,由單位予以批評教育;
(三)通過一定方式在校内予以警告或通報批評;
(四)在一段時間内禁用其校園網帳号或中斷計算機聯網。
(五)發生違規行為三次(含三次)以上者,網絡中心應提請學校給予行政處分。
(六)實施違反國家有關互聯網管理的法律法規之行為者,交由國家相關部門另行追究法律責任。
(七)由校内各單位管理的子網若發生違規使用網絡的行為,網絡中心應及時以電子郵件、書面通知、電話等方式告知子網所屬單位的信息網絡管理員。子網所屬單位的信息網絡管理員應在網絡中心要求的時間内終止違規行為。否則,網絡中心應暫時停止該子網的網絡服務,并通過一定的方式予以通報。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十條 校園網用戶應加強培養社會責任感,自覺維護網絡信息環境,以積極态度促進校園網信息資源健康發展,杜絕發布和擴散不文明、不健康的網絡言論。
第十一條 嚴禁校園網用戶利用校園網絡制作、複制、發布、傳播以下信息:
(一)違反憲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秘密,颠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條 學校各信息監控部門應加強網絡信息監控,一旦發現上述不良信息,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報告;網絡中心應及時作出技術處理,阻止不良信息擴散,并查實信息來源報學校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校園網用戶須遵照該辦法約束自己的上網行為,對使用校園網各項服務過程中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并有義務對違反該辦法的用戶行為進行舉報,共同維護穩定、健康、文明的校園網絡環境。
第十四條 網絡中心負責各類校園網用戶網絡行為的管理和監測。各單位信息網絡管理員應切實加強所管轄範圍内用戶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校長辦公室負責解釋。
起草單位:校長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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